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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辖县级市直属国有企业招聘职业经理人4名

时间:2023-10-26 21:28
来源: [原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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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青岛市辖县级市直属国有企业招聘职业经理人4名

      本网最新消息为吸引专业化优秀人才,推动青岛市辖县级市直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,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业化管理人才,具体如下:


一、职位及数额


县级市直属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4名,其中融资方向3名、工程方向1名。


二、任职资格条件


(一)融资方向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条件
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

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

3.政治立场坚定,热爱本职岗位,坚持原则,作风正派,服从领导,认真负责,廉洁奉公,无违法乱纪行为。


4.身体健康,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。


5.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职业操守、职业信用及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。


6.熟悉各种融资方式,具有国有企业或金融机构企业融资负责人及相关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,能够对融资项目进行推介洽谈,组织制定融资方案,监督项目执行。


7.1977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,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;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投资、金融或其他经济类相关专业。


(二)工程方向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条件
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

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

3.政治立场坚定,热爱本职岗位,坚持原则,作风正派,服从领导,认真负责,廉洁奉公,无违法乱纪行为。


4.身体健康,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。


5.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职业操守、职业信用及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。


6.熟悉工程项目管理流程,具有国有企业或建筑类企业工程负责人及相关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,能够协调处理施工总承包、各分包施工单位、监理公司等与工程建设相关单位之间的各项问题。


7.1977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,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;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建筑类相关专业。


(三)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名:


1.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;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。


2.企业经营管理不善,发生安全、环境、质量等责任事故,且负有直接责任的,或出现严重亏损,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等负有责任的。


3.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,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。


4.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。


5.因违纪违法被行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企业辞退(解除聘用合同)、开除的。


6.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。


(四)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任后,需辞去公职并转为企业编制。


三、选聘程序


(一)报名


采取邮箱报名方式,每人限报一个职位。报名人员需在2023年10月23日—10月27日期间,登录“青岛人才网”自行下载并提交以下材料:


(1)《青岛市辖县级市直属国有企业公开选聘专业化管理人才报名表》(附件1)。


(2)《青岛市辖县级市直属国有企业公开选聘专业化管理人才考生须知》(附件2)。


(3)《青岛市辖县级市直属国有企业公开选聘专业化管理人才诚信承诺书》(附件3)。


(4)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在线验证报告(详见附件4)。


(5)国家承认的学历、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照片。


(6)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、人民银行开具的个人征信报告。


(7)2寸电子版彩色照片、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。


(8)能体现本人业务成果、业务水平的证明材料;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、职(执)业资格证书;各类获奖或荣誉证书等扫描件或照片。


(9)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交书面承诺。若被选聘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,本人自愿放弃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身份。


报名人员需将以上材料以压缩包形式,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发至报名邮箱:gbk5381@163.com,邮件主题及名称统一格式为:“报名职位+姓名+身份证号码”,例:职业经理人(融资)+张三+身份证号码。


(二)资格审查


由选聘工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同时就报名人员遵纪守法、征信等情况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即取消选聘资格,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合格者进入初试环节。


(三)初试


初试将采取“述职演讲+结构化面试+面试官提问”的方式,主要考察人选的业务能力、综合素质、动机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,面试官将根据三个环节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,最终每个职位按照1:3的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选(若不足1:3比例,将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)。


(四)复试


复试将采取面谈交流的方式,与人选进一步沟通履职细节、薪酬构成、未来规划等相关问题,最终每个职位人选按1:2的比例进入考察环节。


(五)考察体检


由选聘工作办公室组建考察组,采取适当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考察,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情况,并根据考察情况,确定进入体检人选。


体检按照国有企业相关工作规定,统一组织体检,对身体患有重大疾病或存在重大缺陷等影响正常履职的,不予聘任。


(六)研究决定


按规定研究任职事宜。


(七)公示


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

(八)聘任


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任问题的,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试用期聘任合同(试用期六个月)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按照三年一个聘期签订正式聘任合同;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,按聘任协议要求予以解聘,由个人自行择业。


    四、薪酬待遇


薪酬总额(基本年薪+绩效年薪+任期激励)在同行业中选取企业规模相当、职位相当、业绩相近的经营管理人员作为对标样本,根据行业经营特点选取有代表性的考核指标,进行业绩和薪酬双对标,在统筹考虑公司内部薪酬分配关系基础上合理确定。


五、其他注意事项


1.选聘期间,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参加初试、复试、体检等有关事宜,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。请务必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,若因报名信息不准确、不完整、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影响选聘工作的,由报名人员本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。


2.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其他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代理选聘。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选聘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
3.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在选聘工作办公室统一领导下进行,其他未尽事宜,由选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
咨询电话:17506392173。


(请于工作日8:30-12:00,13:30-17:00拨打以上电话)



附件:

1. 青岛市辖县级市直属国有企业公开选聘专业化管理人才报名表.doc

2. 青岛市辖县级市直属国有企业公开选聘专业化管理人才考生须知.doc

3. 青岛市辖县级市直属国有企业公开选聘专业化管理人才诚信承诺书.doc

4.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在线验证报告下载流程.doc